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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丨弘扬英雄精神,筑牢理想信念——文学与传媒学院汉语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发布日期:2024-09-25 作者: 阅读:

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中记载着许多不同凡响的人物,他们闪耀着革命的光辉,印记着红色的事迹。文学与传媒学院汉语第一党支部于2024年3月27日组织支部党员同志观看党员教育片《精神的力量:刘胡兰精神》。同志们认真观看并发表自己的感想。



会议伊始,全体同志起立,奏唱《国际歌》。会上,同志们集体观看《精神的力量:刘胡兰精神》,该片记录了刘胡兰同志奔赴革命的足迹和面向铡刀坚贞不屈的铿锵话语。在英烈的故乡,刘胡兰烈士的事迹深深镌刻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心中,她信念坚定、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感动了几代人,并同毛主席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一起,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励精图治,奋勇前进。

与会同志围绕纪录片内容,并结合自身的学习和生活经历发表了感想。

徐才艺同志:在生死考验面前,刘胡兰面对凶恶的敌人,大义凛然,毫不畏惧,为了捍卫党和革命的利益,从容就义,壮烈牺牲。刘胡兰的英雄行为,来自于在艰苦的革命战争环境中政治上的成熟和革命世界观的确立。她的理想、抱负、追求都是为了革命和人民的利益,这是确凿无疑的,这对现在的共产党员来说,是极具学习意义的。

姚心怡同志:初识刘胡兰是在小学课本上,那句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一直刻在脑海,年仅15岁的刘胡兰面对敌人时的刚毅和坚强当时是难以想象的。后来,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力量都有着刘胡兰的精神,像黄继光、董存瑞,和平年代仅十八岁就牺牲的陈祥榕,四川大火中的三十名消防员,才明白,原来是信仰的力量支撑着他们面对黑暗却心向阳光,有着为国家和民族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我们也应该从信仰中汲取力量,在自己的岗位上攻坚克难,开拓进取。

邓少彩同志:刘胡兰的故事让我更加坚信信念的力量。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在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时,她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她的英勇事迹永远镌刻在了我们的心中,成为了激励我们前进的精神力量。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社会需要更多像刘胡兰这样的英雄人物。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信仰和勇敢。他们的精神力量,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能够坚定信念,勇往直前。



最后由支部副书记李萍同志作会议总结。她指出,发展到今天,刘胡兰精神已经不能用简单的“不怕死”来概括,更不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捅下娄子不管它”的愚昧莽汉精神。新时期刘胡兰精神概括来讲就是四句话、十六个字:坚定信念、不屈不挠、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我们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将刘胡兰精神贯彻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论遇到什么挫折也要用智慧去解决困难,用知识去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副书记李萍同志对传承红色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作了更深一步的阐述。新时代的青年干部,要用实干的行动彰显英雄精神,以奋斗进取的姿态践行使命,在理想信念的指引下,照亮祖国的未来。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历史已然远去,英雄精神却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中得到别样的阐发。时代的炬火已传到你我手中,作为青年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在事实溯源、精神凝练、文化培育中,丰富英雄精神的时代内涵,汲取前辈的精神动力,让英雄精神代代相传。

青年英雄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1947年1月12日),原名刘富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著名革命先烈,抗日游击队队员。1946年6月,刘胡兰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1947年1月12日,未满15周岁的刘胡兰在与敌人展开斗争时,为保护无辜百姓,被国民党军队抓捕并惨遭杀害。毛泽东听闻她的感人事迹后,先后两次挥笔写下“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八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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