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工作实际,我院制定《广州南方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成长学分认定细则》(2026年9月修订)。现将本办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报送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并附具体事实;仅作口头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特此公告。邮件:chenj2@nf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0-61787509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