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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流程

时间:2018-06-12
作者: 广州南方学院 来源: 教务与科研部  

    一、修读条件  
     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1.5及以上者,满足修读条件的学生可以在第三学期起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二、申请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前各系报送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开课计划。
    2.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办理申请手续:学生本人(大一新生除外)向所在系办公室提交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的书面申请(相关表格可于教务与科研部网站下载)。
    3.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完成审批手续: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系主任同意、接收系系主任批准,报教务与科研部审核,呈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审核通过后,教务与科研部公布通过名单。
    三、修读课程申请流程
    1.成功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自公布通过名单起的下一个学期的第1周填写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申请表(附件1)(相关表格可于教务与科研部网站下载)。
    2.课程申请表送接收系签署同意意见,根据所选学分在财务部完成缴费并在表格相应栏签署确认后,送教务与科研部完成选课和留档。
    注:选读辅修、双专业的学生,要按规定按时缴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者,应以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情况属实经批准,允许其延迟两周交费。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修读资格处理。中途退出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的,所缴课程费用不予退还。
    四、中途退出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学习
    学生在辅修专业、双专业或双学位专业学习期间,一律不得变更修读专业。退出学习后,不得再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若继续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有困难者,可申请放弃并按下列申请程序办理: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系的系主任和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系主任批准,送教务与科研部备案。
    五、制度说明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广州南方学院学生主修、辅修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
 
 
 

附件1: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位课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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