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学与传媒学院 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4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手册(二〇二〇年九月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小组
组 长:孙 立(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黄 昊(党总支副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组 员:刘梦寐(教学秘书) 廖 然 徐 硕 孙 龙(学生代表) 林锐仪(学生代表)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30
地点:1教102会议室
三、工作安排
请处分考察期到期、考察材料完备的同学在2020年11月27日12:00之前,主动申请并提交解除处分材料至1教102室,联系电话:61787339。
特此通知。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