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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与传媒学院 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24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手册(二〇二〇年九月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小组

长:孙 立(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黄 昊(党总支副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员:刘梦寐(教学秘书)   龙(学生代表) 林锐仪(学生代表)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11301730

地点:1102会议室

三、工作安排

请处分考察期到期、考察材料完备的同学在2020112712:00之前,主动申请并提交解除处分材料至1102室,联系电话:61787339

特此通知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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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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