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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动态

文学与传媒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细则

时间:2016-03-24
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大学四年学习的全面检验,是对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与提高程度的一次总测试,是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论文写作使他们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为了规范我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论文工作质量,特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及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则如下:
 
1.我系在大三下学期第12周左右安排论文指导教师并公布论文选题,首先安排我系专职教师指导,如果专职教师不足,则安排兼职老师指导。
 
2.毕业论文指导时间从大四上学期第七周开始,到大四下学期第十周止。
 
3.毕业论文选题的流程:
 
(1)、首先我系将在文学系网页公布教师制定的论文选题及选题方向。
 
(2)、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学院教务系统选择指导老师,经系内最终确定后公布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3)、论文题目应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并报给指导老师。最后,由论文指导老师将最终确定的学生论文题目交给系秘书。
 
论文选题只限于本专业范围,不能选择非本专业的题目。论文题目要求一人一题。
 
4. 为了规范论文写作,统一论文写作格式,我系制定的论文格式如下,论文的框架及格式请参照《毕业论文格式模版》(附件2)。
 
论文的结构包括(定稿后的排列顺序):“封面”、“题目”、“论文摘要”、“关键词”、“ 【Abstract】”、“【Keywords】”、“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致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
 
(1)、封面: 毕业论文封面各项内容必须填写,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字迹要求清晰整洁,不允许有涂改痕迹。封面填写的论文题目必需与正文题目一致;
 
系别写为:“文学与传媒系”,专业写为:“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不能写成专业方向或其他样式。
 
指导老师的姓名和职称统一由指导老师填写,封面下方的日期统一写成如“二○一三年五月”,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或其他样式,若因封面填写错误导致不合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论文题目:三号 宋体 加粗 居中
 
(3)、论文摘要:五号 黑体
 
摘要内容 五号 楷体,概括介绍选题的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结论等,一般不要超过250字。
 
(4)、关键词:五号 黑体
 
“关键词”内容 五号 楷体 限定在五个以内,以逗号相隔。
 
(5)、【Abstract】 小四 黑体Times New Roman
 
(6)、【Keywords】 小四 黑体Times New Roman long_text1
 
“Abstract”和“Key Words”列在论文摘要和关键词之后。
 
(7)、目录:目录 三号 加粗 宋体 居中
 
目录标题用“一、二……”,次级标题为“(一)、(二)……”,三级标题用“1、2……”,四级标题用“(1)、(2)……”。不再使用五级以下标题。
 
目录标题 四号 加粗 宋体
 
次级标题 小四 加粗 宋体
 
三级标题 小四 宋体
 
(8)、正文内容: 小四 宋体 行距固定值:20磅。
 
(9)、注释:五号 加粗 宋体 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采用尾注形式,列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注释项应依次包括作者名、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期刊名)、出版年(或期刊期次)、页码。内容用五号 宋体。
 
(10)、参考文献:五号 加粗 宋体;
 
内容用五号 宋体。先英文文献,后中文文献。
 
(11)、致谢:四号 加粗 宋体 居中;
 
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单独一页,放在文章最后。
 
5、分页
 
中英文摘要,关键词1页,目录单独1页,正文(正反双面打印, 从正文标注页码到致谢页 居中标注页码),注释和参考文献为一页,致谢单独1页。
 
行距固定值:20磅。
 
6.毕业论文的指导不仅是要指导学生写一篇文章,而是要从选题、收集资料、拟定提纲、写初稿、修改定稿、答辩等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全过程的培养。指导教师应根据我系论文指导时间的要求(即从大四上学期第七周开始,到大四下学期第十周止)自行规定论文进度,给学生讲明各个环节的完成时间。
 
7.学生论文定稿后,必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和本规则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装订成册,交给指导教师。
 
上交的论文必须使用南方学院统一印制的封面和封底,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将封面和封底的有关栏目填写齐全。
 
8.论文指导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执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记分法;与百分制相比较,其中优秀即100—90分,良好即89—80分,中等即79—70分,及格即69—60分。毕业论文(设计)的绩点亦按此计算。每位指导教师初评“优秀”等级的论文一般不得超过所指导学生数的15%。
 
指导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好论文评语,给出初评成绩,将所指导的纸质版论文(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论文一份交给文传系秘书。
 
9.在论文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禁抄袭行为。对于存在抄袭行为的文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10.根据学院要求,毕业论文的撰写者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我系成立了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论文答辩情况,参考指导教师意见,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法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分,各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以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为最终成绩。每组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及答辩小组评语应在答辩完1周内完成。最后,由答辩小组组长将(一式两份)的论文交给文传系秘书。(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安排请参照附件3.)
 
11.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认真指导、严格要求,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论文,确保论文工作质量。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文学与传媒系负责解释。
 
文学与传媒系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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