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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转专业申请流程

时间:2018-06-12

作者: 广州南方学院 来源: 教务与科研部

    一、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原为文科专业学生只能转到另一文科专业。理科专业学生可转到文科、理科专业。
    5.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系的认可。
    注: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和普通类专业学生不能互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办理时间
    每年的5月、11月。
    注:5月可受理全院在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转专业的申请;11月仅受理当年9月入学的新生转专业的申请
    三、转专业受理程序
    1.每年5月、11月上旬,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须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2.每年5月、11月中旬,教务与科研部对各系申请表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公布各专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3.每年5月、11月下旬,各系收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应做好学生转出或转入后的相关工作。
    4.各系的转专业工作须严格按上述程序安排。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得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课程互认办理程序
    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如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要求的,经转入系与有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办理课程互认手续。
    学生填写《广州南方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互认审批表》(附件2),经转入系办公室审核确认签署同意意见后,提交教务与科研部。
    五、制度说明
    转专业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
 
   
 

附件一:广州南方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二:广州南方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互认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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