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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学与传媒学院 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手册(二〇二〇年九月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解除学生违纪处分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小组

长:孙 立(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唐 芬(党总支副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员:陈贝贝(教学秘书) 蔡丽珠(教学秘书) 杨乃杰 孙 龙(学生代表)  万广琴(学生代表) 何 莹(学生代表)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4291930

地点:腾讯会议室

三、工作安排

请处分考察期到期、考察材料完备的同学在202042712:00之前,主动申请并提交解除处分材料至1102室,联系电话:61787339

特此通知。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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